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الجمعة، 11 نوفمبر 2011

在伊斯兰中的地位的女人 - chi

在伊斯兰中的地位的女人



在伊斯兰中的地位的女人1。精神方面古兰经提供明确的证据表明,女人是完全在神在她的视线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人划上等号。古兰经指出:“每个人都为他赢得了服务承诺”(古兰经74:38)。它还规定:“... ...所以,他们的主接受他们(他们的恳求,并回答了他们),”我绝不会允许失去对你的任何工作,不论他是男性还是女性,您(会员)彼此... “(古兰经3:195)。
“谁的作品义---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而他(或她)是一个真正的信徒(伊斯兰一神教)众志成城,对他我们将给予尊重,满足和合法提供良好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会支付他们肯定是按比例用来做什么,他们最好的奖励(在此后即天堂)“(古兰经16:97)。
女人根据古兰经不是指责亚当的第一个错误。两人都在他们的共同错误不服从上帝,既悔改,均获得原谅。 (古兰经2点36分,7:20-24)。在一个事实上(20:121)节,亚当具体地说,被指责。
在宗教义务,如每日祷告,禁食,贫因,以及朝圣,条款,女人是没有从人不同。在某些情况下的确,女人比男人有一定的优势。例如,女人是​​不受日常祈祷和在她月经期和产后40天禁食。她也是在她免于空腹怀孕和哺乳时,她是她的孩子,如果她有任何健康或婴儿的威胁。如果错过了禁食是必须的(在斋月),她可以弥补错过的日子,每当她可以。她不必为对上述任何原因而错过了祈祷起来。虽然妇女可以和没有进入清真寺的先知期间及以后的日子里在星期五祈祷出席众对他们来说是可选的,而它是男性必需的。
这显然​​是对他们是一个事实,即一个女人可以给婴儿哺乳或照顾他,因此可能无法外出在祈祷时间,清真寺伊斯兰教义体贴招标联系。他们还考虑到她的生理和心理的自然女性functions.This相关的变化显然是对他们是一个事实,即一个女人可以护理她的孩子或对他关心体贴伊斯兰教义招标触摸,因此可能不能出门的时间到清真寺祈祷。


2。社会看点

作为子)和青少年

尽管在一些阿拉伯部落女婴社会所接受,古兰经禁止这一习俗,并认为它像任何其他谋杀罪。
“而当女性(婴儿)活埋(如异教阿拉伯人用来做)的质疑:对于什么罪,被她打死?”(古兰经81:8-9)。
批评谁拒绝他们的女性儿童,古兰经这样的父母的态度:“当消息是带给其中之一,对(诞生)女(子),他的脸变黑,他是向内充满悲伤羞得他是否隐藏他的人民自己,因为新的坏他了!将他挽留她在(默许)和蔑视,或埋在尘土她吗?啊!什么是邪恶的(选择),他们决定?“(古兰经16:58-59)。
远离拯救女孩的生命,使她以后可能遭受的不公正和不平等,伊斯兰教要求,只是一种为她治疗。在这方面的先知穆罕默德(愿真主祝福他)的说法是:“谁都有一个女儿,他不埋葬她活着,不侮辱她,不利于在她的儿子,神将进入天堂“(伊本罕百里,No.1957)他。
他说:“女性权利,求知是不是从男性不同。先知穆罕默德(愿真主祝福他)说:求知是每个穆斯林“(AL -亥给)强制性的。




b)作为妻子

古兰经清楚地表明,婚姻是社会之间的两半共享,其目标,旁边人的生命延续,是感性的福祉和精神的和谐。它的基础是爱和怜悯。
在古兰经中关于婚姻的印象最深刻的是下面的诗句:“而在他的一种迹象是这样,那他对你的妻子从自己当中,你会发现在他们休息创建,你把他之间的感情和怜悯。真的,在那确实是一个人谁反映“(古兰经30:21)的迹象。
根据伊斯兰法律,妇女不能强迫任何人未经其同意结婚。
“伊本阿巴斯报道,一个女孩来到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愿真主祝福他),她报告说,他父亲曾强迫她嫁给没有她的同意。上帝的使者给了她的选择... ...(接受之间的婚姻无效或它)“(伊本罕百里号2469)。在另一个版本中,“姑娘说:其实我同意这门亲事,但我想让女人知道,父母没有权利(强迫他们丈夫)”(伊本玛雅,No.1873)。
除了为她在结婚时保护所有其他规定,它是专门颁布法令,妇女有充分的权利,以她的马尔,结婚礼物,赠送给她的是她的丈夫,并在合同中的婚礼,而且这种所有权不转移到她的父亲或丈夫。在伊斯兰教马尔概念既不是为女人实际或象征性的价格,是在一定的文化情况,而是它是一个礼物象征着爱情和亲情。
在伊斯兰教的婚姻生活的规则是明确的,并与直立人的自然的和谐。在考虑的生理和化妆的男人和女人的心理,除了一个都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相互债权,对领导。这是一个问题这是在任何集体生活的自然和它与人的本性是一致的。
古兰经指出:“他们(女)有过类似的权利人(男),而男人是在他们之上的程度”(古兰经2:228)。
这种程度Quiwama(维修和保护)。这是指男女之间的性较弱有权保护自然差异。它意味着法律面前没有优势或优势。然而,人的有关领导对他的家庭的作用并不意味着丈夫对妻子的独裁统治。伊斯兰教强调采取律师和家人决定在相互协议的重要性。古兰经击掌一个例子:“。 如果他们(夫妻)双方的愿望断奶的孩子;同意和(后)协商,也没有对他们的指责。 “(古兰经2:233)。
除了以上提到她的基本权利,作为妻子而来的是强调古兰经和强烈的先知(愿真主祝福他)建议的权利;一种治疗和陪伴。
古兰经规定:“。 但与他们的配偶在好意,因为如果你恨他们有可能发生,你恨一个神已将其中许多好事“(古兰经4:19)。
先知穆罕默德(愿真主祝福他)说:“你最好是给家人最好的,我在你们中间最好到我的家庭”。
“最完美的信徒中最好的,你们的行为是那些谁是最好最好的妻子”(伊本罕百里,No.7396)。
看哪,许多妇女来到穆罕默德的妻子对丈夫抱怨(因为他们击败他们) - - 人(丈夫)是不是你最好的。
由于妇女有权决定对她的婚姻是公认的,所以她也有权要求不成功的婚姻结束是公认的。为了提供家庭的稳定,但是,为了防止草率的决定暂时情绪压力下,某些步骤,并等待期应该由男性和女性寻求离婚观察。考虑到女性比较感性的性质,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应提请法官面前。
更具体地说,伊斯兰有关婚姻和离婚法的某些方面是有趣的,而且是值得单独处理
当婚姻关系的延续,是不可能以任何理由,他们现教寻求它亲切的结束。
关于这种情况下古兰经指出:“当你离婚的妇女,和他们达到其规定的期限,然后留住他们在善良和留住他们的伤害,让你不违背(限制)”(古兰经2:231) (见古兰经2:229和33:49)。


c)由于母亲

伊斯兰教认为善良的父母旁边的神的崇拜。
“我们已经责成经人(将食物)对他的父母:他的母亲在后虚弱无力承担他... ...”(古兰经31:14)。 (见古兰经46:15,29:8)。
此外,古兰经有一个良好的治疗的母亲特别建议:“你的主曾下令,你崇拜没有救他,那你善待你的父母。 “(古兰经17:23)。
一个人来到先知穆罕默德(愿真主祝福他)问:“啊,上帝的使者,在人民群众中谁是最值得我的好公司?先知(愿真主祝福他)说,你的母亲。该名男子当时说还有谁:先知(愿真主祝福他)说,你的母亲。该名男子当时说还有谁?先知(愿真主祝福他),你的母亲。该男子问,那么还有谁?只有这样做了先知(愿真主祝福他)说,你的父亲“(布哈里和穆斯林)。
一个先知的一句名言是:“天堂是在母亲的脚”(在al'Nisa'I,伊本Majah,艾哈迈德)。
“这是慷慨(在字符)谁是好女人,是谁侮辱他们的邪恶”。


3。经济方面

伊斯兰教颁布了哪个女人既是伊斯兰教之前和之后被剥夺(即使像本世纪后期)的权利,独立所有权。根据伊斯兰法,妇女的权利,她的钱,房地产或其他财产的充分肯定。经过这一权利没有改变她是否是单身或已婚。她保留了她的全部权利购买,出售,抵押或租赁任何或所有她的属性。它是无处建议在法律,女人是未成年人,只是因为她是女性。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权利适用于她的财产以及婚前她获得的任何有后。
关于妇女的就业权利,应该指出:第一,伊斯兰教关于社会作为母亲和作为最神圣的和必要的妻子她的角色之一。无论是女佣也不保姆都不可能作为一个正直的,复杂的自由,精心培育的儿童教育家母亲的地方。这种高尚的和重要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国家的未来,不能被视为“闲置”。
然而,没有任何伊斯兰教法令,禁止从就业每当有它的必要性,特别是在仓适合她的本质并在其中的社会需要她,女人。这些专业的例子是护理,教学(尤其是儿童),和药品。此外,没有从妇女在任何领域的特殊人才受益的限制。此外,伊斯兰恢复到妇女的继承权,之后她自己是在一些文化的继承对象。她和她的份额是完全没有人能上的任何索赔,包括她的父亲和她的丈夫。
“赐给男人(家庭)属于一组共享的父母及近亲属离开,就对妇女的共享,父母及近亲属离开,是否有点或非常 - 一个确定的份额”(古兰经4 :7)。
她在大多数情况下份额的二分之一的人的份额,没有意义,她是一个人价值的一半!这似乎严重不符后,妇女在伊斯兰教,这是在前面几页讨论,公平待遇压倒性证据作出这样的推论。这在继承权的变化,只是在男人和女人根据伊斯兰法的财务责任的变化是一致的。在伊斯兰人是完全为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在他有需要的亲友,尤其是女性某些情况下,负责维护。这既不是责任免除或减少,因为他的妻子的财富,或因为她获得任何个人收入的工作,租金,利润或任何其他法律手段获得的。
另一方面女人,是更加安全和经济上远不如她的财产的任何索赔负担。结婚前她的财产不转移到她的丈夫,她甚至让她娘家姓。她没有义务把钱花在她家的这些财产或她婚后收入而出。她是享有“马尔”这是她从她的丈夫在结婚时需要。
一个继承法在伊斯兰法的总体框架研究不仅揭示了正义,而且是对女性的同情心丰富


4。政治方面

任何对伊斯兰教或到伊斯兰文明历史的教训一定会公正调查发现,女性与男子平等的今天就是我们所说的“政治权利”的明确证据。
无论是在古兰经和伊斯兰历史中,我们发现女性的例子谁参加了认真的讨论和争论的先知(愿真主祝福他)自己连(见古兰经58:1-4和60 :10 - 12)。
在奥马尔伊本哈塔卜哈里发,女人认为他在清真寺,证明她的观点,并造成他申报在场的人:“女人是正确的,奥马尔是错误的”。
虽然没有在古兰经中提到,一个先知圣训的解释,使妇女为国家元首的地位的资格。所指的圣训大致翻译:“一个人不会繁荣,如果他们让一个女人成为他们的领袖。”这种限制,但是,已经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与她的尊严或权利。这是相当,与在自然差异的生理和心理的男性和女性化妆。
根据伊斯兰教的国家元首是没有被架空。他带领祷告的人,特别是在星期五和庆祝活动,他不断在决策有关的安全和他的人民福祉的进程。这项艰巨的位置,或任何类似这样的一个作为陆军司令,一般是与生理和心理状态一般女人不一致。这是一个事实,在他们的医疗期和每月在其怀孕的妇女接受各种生理和心理变化。这种变化可能发生在紧急情况下,从而影响她的决定,没有考虑过多的压力,就产生了。此外,一些决策需要的合理性和最低最高的情感 - 一个要求不配合的女性本能的性质。
即使在近代,并在最发达的国家,这是罕见的,在一个国家不是作为傀儡,一个女人军兵种司令员,甚至有妇女代表比例人数更多署理头位的女人在议会,或类似机构。一个不可能归咎于这对各国落后或任何对妇女的权利,在这样一个国家元首或作为国会议员的地位宪法的限制。这是更合乎逻辑的解释男人和女人之间,区别这并不意味着任何“至高无上”的一个比其他自然条件的差异和不争的现状。所不同的意味在于“互补”的男女在生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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